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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档案馆全面推行服务工作“三项制度”
一、
首问负责制
1、首问责任人指接受服务对象首次询问的任何一名档案馆工作人员。
2、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所问询的事项,要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接待,无论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属于职责范围,都要耐心地给予解答,不能以“不知道”、“不清楚”、“不归我管”等理由予以回绝。
3、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事项,属于查、借阅档案并符合办理要求的,要给予限时办结;属业务指导范围事项的,要联系负责业务指导人员,一次性向服务对象讲清业务及相关政策规定。
4、询问事项不属于档案管理及查、借阅档案业务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,并帮助服务对象弄清事由及管理部门并尽可能帮助联系,尽量达到服务对象满意。
5、对服务对象所询问事项首问责任人解决有困难的,要认真做好登记,就服务对象本人情况,询问时间,询问事项,联系方式登记备案,及时向主管科室长汇报。
6、遇到业务处理难题,要及时请示科长处理,不允许有推诿、拖延或误导现象发生。
二、
服务承诺制
全面推行阳光政务,按照《档案法》和《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,规范管理,各项业务办理要做到:
1、
公开、公示档案管理业务制度及收费规定;
2、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和查、借阅档案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当事人只要证件符合要求,确保各项查阅一次性办理完结。
3、推行便民服务措施,开展档案查阅谘询服务、政策法规咨询服、重大事项上门服务。
4、接待工作要做到诚恳、热情、周到。
三、
实行“四不准”
1、
不准在服务工作中扯皮、推诿或无故拖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;
2、
不准在服务中言语粗劣、态度不端,与服务对象发生矛盾;
3、
不准对服务对象亲疏有别,不一视同仁;
4、
不准利用服务工作中的任何人际关系向被服务对象谋取利益;
如有违纪,给予全局职工大会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。
业务指导服务承诺
一、认真学习档案法律、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档案执法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,做到执法准确,指导正确、及时。
二、积极开展档案业务的指导和示范服务,推广最新档案科技成果,推荐优质档案装具用品,做好基层档案人员参观、学习的组织协调,促进馆际间的交流。
三、工作认真负责、耐心解答,坚持标准,热情服务。
四、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标升级的验收工作,严格按规定办事,做到公道正派、实事求是,不徇私情、不搞照顾,杜绝"吃、拿、卡、要"现象。
五、我们工作人员如没有履行上述承诺,欢迎服务对象揭发、批评,我们将严肃处理。
大庆市档案局执法承诺
一、档案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,即不得越权,又不得推诿和不作为。
二、档案行政执法权力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、侵犯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贪污予以赔偿。
三、档案违法案件一经立案,必须做到有头有尾,善始善终。案件承办人不能随意中止办理。立案、调查、定案、审批、处理和送达要严格按规定的步骤、程序和手续办理。
四、审批档案违法案件,要防止以言代法,以权代法,以情代法,真正做到执法不阿,公开,公正。
五、实施档案行政处罚,必须符合管辖范围和管辖权限,依照法定程序进行。
六、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为依据,没有法律依据的,违法事实不清的,不得给予行政处罚,行政处罚主体和内容必须合法。
七、第一接待人不准有任何理由推托或搪塞举报人的举报内容。
八、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,能当日处理的当日处理,一般案件不超过三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