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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市档案局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内容
事项名称: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
设定依据: 《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》(档发[2004]11号)
收费标准:本项不收费
数 量:无数量限制
许可时限:25个工作日
许可程序:市档案局法制科受理(0)—>法制科、指导科现场审查(10)—>主管领导审查(10)—>领导审签(5)
申报材料:需提交的申请材料:单位名称、审批接收理由及相关的真实材料和情况。
咨询电话:0459——6364418
投诉电话:0459——6364538